中國計量協會水表工作委員會副秘書長 高工 葉顯蒼
一、水表新國標新規程實施后集中反映問題:
1、新國標新規程中規定的型式評價對大口徑水表試驗項目中的試驗設備和試驗條件尚不具備,特別是200毫米以上水表的溫度、壓力、流動干擾和加磨等試驗大多企業和技術機構都做不了。
2、按新標準領取計量器具制造許可證與原(老標準)許可證如何交接?現有大多廠家的計量許可證尚未到期,部分廠家抱著等待觀望心態。
3、新國標新規程在實施中,在具體試驗操作程序上,缺乏指導,如流量參數選用組合、流量點、流量計、用水量以及對檢定裝置適用性等方面感到無從著手。
4、新的型式評價收費太貴。
二、實施中遇到問題,水表工作委員會做好企業與政府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自2008年5月1日國家頒發實施水表新國標和2008年5月21日國家頒發實施水表新規程后,因為實施交接期太短,加上新國標新規程比起老國標老規程變化太大,企業和技術機構一時難以應對,特別對水表生產企業來說困難更多,水表工作委員聽取了企業意見,匯總歸納后反映到國家質監總局,2008年10月6日在北京召開水表工作委員會委員會議,國家質監總局計量司派出有關領導和專家四人參加與水表委員會企業代表咨詢對話活動,事后司局領導帶回問題與有關部門多次協調、商議及會議,最后統一決定修訂水表檢定規程。
2009年2月6日規程主要起草人會議,修改規程形成修訂稿。
2009年2月18日修訂稿征求全國流量容量技術委員會和部分水表制造企業、水表檢定站等專家。
2009年2月25日全國流量容量技術委員會召集部分委員和專家,對修訂規程稿進行審定,形成報批稿。會議簡況如下:
會議主持人:王子剛 全國流量容量技術委員會秘書長北京計量院院長
專家 代表:王 池 國家計量院熱工所所長
張進明 上海計量所所長
胡偉龍 廣東計量所聽長
詹志杰 浙江計量院室主任 規程起草第一人
朱家順 余姚銀環流量儀表廠廠長
規程起草參與人:趙建亮 葉顯蒼 林志良
水表企業和水表檢定機構代表:崔耀華 趙紹滿 朱先俊 盧建國 汪明華
三、修訂規程原則
在采納國際建議的原則下,對現行的水表規程做一些技術處理,規程的整體結構不做大的調整。(即整體框架不變)
四、修訂規程重點內容:
1、將冷水水表分為戶用表和非戶用表
戶用表口徑≤50毫米,常用流量Q3≤16立方米每小時的水表
非戶用表為口徑超過50毫米或常用流量 Q3 超過16立方米每小時的水表。其中戶用表的型式評價和檢定依據按現行2007版的規程內容執行。
2、在2009版規程中不提過渡期限,因為新版規程批準實施日期將在2009年4日30日以后。
3、對戶用水表Q3/Q1量程比做了最低值50的限止,對非戶用水表的計量性能要求適當放寬,除了1.6外,還可以選擇2.5、4或6.3,增加低區范圍。
4、檢查項目中將“外觀與功能檢查”合并為一項。
5、在2010年4月30日之前生產的水表,檢定時可以按原產品標準檢查標記內容、按原流量點進行檢定。
6、便于使用表述“檢定用水量”表格。
7、表述“檢定周期”,即對戶用水表實施“首次強制檢定、限期檢定、到期輪換”的管理模式。25毫米及以下的戶用水表首檢合格后第一個檢定周期6年;口徑32毫米至50毫米的戶用水表為4年。使用到期后,如果后續檢定合格,以后的檢定周期為2年。
非戶用水表檢定周期一般為2年。
8、對磁鐵要求:環形磁鐵外徑70毫米±2毫米,內徑32毫米±2毫米,厚度15毫米,距表面1毫米以內磁場強度90~100KA/m,距表面20毫米處的磁場強度20KA/m。
9、型式評價項目劃分:
1) 戶用水表:口徑15~50毫米水表,完全按原規程要求做。
2) 非戶用水表:口徑50~200毫米及以下水表,簡化項目要求做,免去水溫、水壓和流動中擾試驗。
3) 非戶用水表:口徑200毫米以上水表,參考型式評價試驗,也可另寫大綱進行試驗。
10、增加附錄“常用參數的水表的檢定流量和用水量”。
11、附說明:
1)用啟停法水表檢定裝置檢定水表示值誤差時,一次檢定的用水量應不小于水表最小檢定分格值的200倍,且一般不小于檢定流量1分鐘對應的體積。增加檢定用水量或采用可靠的附加裝置進行自動水表讀數可以降低測量不確定度。
2)對1級水表的技術要求說明
1級水表:(1)誤差曲線變化:低區Q1≤Q<Q2:應不超過2﹪;
高區Q2≤Q≤Q4: 應不超過1﹪。
為確定符合這些要求,應采用各流量的平均示值誤差。
(2)誤差曲線應不超過下列最大誤差限:
低區Q1≤Q<Q2為±4﹪;
高區Q2≤Q≤Q4為±1.5﹪。
3)對非戶用水表“固有誤差試驗”改為“測量誤差試驗”,其中水溫不再按參比條件要求。
4)對非戶用水表的加磨試驗簡化執行200小時的常用流量試驗。
作者聲明:
上述提要供讀者學習參考,最終以國家正式批準頒發的2009版規程為準。